长春中级法院宫平法官疑为原告设圈套
2019年8月12日《长春中级法院宫平无故取消庭审疑与被告勾结》一文在媒体曝光后,引来社会极大反响。一桩普通的离婚案被朝阳区法院恶搞了4年。当事人上诉到了长春中级法院后,又被继续恶搞半年多,已经公告送达确定的开庭时间,却被宫平法官无理取消。案卷至今置留在长春中级法院。原告被这两级法院折麽的精疲力尽,上诉案开庭还是遥遥无期。像这种马拉松式的离婚案现今社会实属罕见。
本来离婚案的实质就是夫妻感情破裂,财产都可以另案处理。可发生在邢德坤身上的这起离婚案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为摆脱法院个别人的干扰,邢德坤试图面见长春中级法院院长程凤义,以解诸多谜团。刚好在8月初,原告从网上看到了长春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公告表(发布在8月1日的新文化报上和网上),程凤义院长的接待日是8月22日。为了能面见程凤义院长,本人曾去过市信访局、外事办、长春中级法院信访接待处,多次试图登记约见,都未能如愿。这才使本人体会到了要见领导,虽说是公开接待日,但也很难。无奈本人通过特快专递及挂号信两种方式给程凤义院长寄了一封公开信,把一个普通的离婚案所经历的遭遇,特别是长春中级法院个别人,极力干扰正常办案的情况如实反映给院长,以纠正司法歪风,使得案件审理正常进行。
下面是本人给程凤义院长的公开信原文:
致程凤义院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程凤义院长:您好!
我是长春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邢德坤(加拿大籍,护照号:GA175881),是本人的离婚案上诉至长春中级法院的原告。本来一个普通的离婚案上诉到中级法院,按照法律程序正常进行就可以了。可是,该案在朝阳区法院被恶搞了4年后(详见附件:网络媒体曝光情况),现已上诉至长春中级法院,没成想又发生了同样的故事。被告齐丽华又玩起了收买行贿手法,耍起了“司法太极”故意拖延案件审理,以达到她走极端不想离婚,继续追杀,把公司搞破产之目的。所以我必须把贵法院个别人贪赃枉法败坏司法风气的情况向你如实反映。
具体情况是:朝阳区法院2018年7月25日第二次离婚诉讼开庭,2018年8月20日判决结果出来,并通过了将近7个月的国际公告通知判决结果,于2019年2月份该离婚案卷宗才被送至长春中级法院,具体办案人是民事二庭法官宫平,当审判人员接手该离婚上诉案后并于5月7日进行了公告送达,确定本上诉案于2019年7月9日上午9:00点在长春中级法院第31法庭开庭审理(附传票)。可临近开庭之日(即7月8日),宫平法官却通知我的律师于明磊说:“此案程序不合法,需打回朝阳法院,或原告撤案重新立案等理由而取消开庭”。这简直是胡闹,请问这还是法院吗?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异常费解,便找了办案人宫平法官,宫平说了一些糊弄小孩的理由,非常可笑,可能她说的也不算,难怪她了。随后便找了陶铮庭长,可都不管用,所以我才写信给你,有些问题需要向你反应并共同探讨:1,下级法院送来的上诉案到了中级法院并分配到了具体办案法官手上,法官第一时间是否需要认真阅卷?既然已经阅卷就应该知道原被告双方的身份后才进行公告送达的。既然已经公告送达了就应该按时开庭。为什么到了开庭之日才通知原告取消开庭了?原因是基层法院程序不合法等,如果朝阳区法院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合法的话原告还会上诉吗?整整半年时间过去了,公告送达到期了才通知原告取消开庭。程院长你听一听是那么回事吗?“一个法官接到卷宗后,看都不看便直接公告送达并发送传票,公告送达期限到后才发现有问题,通知原告取消开庭,理由是程序非法需打回原法院重审或撤案等等”。程院长,这是上诉案应有的程序吗?还是个别人贪赃枉法有意刁难原告?这个离婚案在朝阳区法院已经被恶搞整整4年了,现在贵院又出现同样的悲剧,贵院办案人所提出的问题及理由本人在朝阳法院都经历过了,在朝阳区法院本人是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把肖欣刘春梅的所作所为通过媒体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的。在第二次庭审结果没出来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他们将要出来的判决结果,所以我及时与朝阳区法院领导进行了沟通,他们不但不听取原告的合理意见,反倒说:“我们就是这样办案的,有能耐你就告去”。这样我才通过媒体曝光的。对于一个领导的丑事被媒体曝光不是什么好事,我也实在没办法。今天在长春中级法院又遇到了同样的情景,所以我必须向你直接反映。
实际情况是:当该离婚案上诉至中级法院后,被告就已经开始活动做中法的工作了,当确定了具体办案人该案进入公告送达并确定开庭时间后,被告齐丽华伙同其校友XX(所谓的市政协委员,该人既没有工作又没有生意,不知怎么弄来的政协委员资格),找到贵院的个别领导直至庭长、办案人员,花费三十多万元做工作,所以才有今天的已经公告到期了才被取消的结果,这就是事实。我虽然现在拿不出证据,但他们所做的这些事足以说明和证实。这不明摆着在搞事吗?这就是行贿受贿、办人情案、贪赃枉法。
本人对贵院个别人的这种贪赃枉法败坏司法风气的行为非常气愤,并已找过具体办案人宫平、民二庭副庭长陶铮及主管院长侯院长,下属所犯这种低级错误我想你肯定不知情。故此,本人逐级反映至程院长您这里,我是想做到仁至义尽,万分希望程院长及时纠正下属的错误,使该案按法律程序正常进行,不要受个别人的干扰,而败坏司法风气。随着媒体仍在关注此事,因为一个普通离婚案媒体继续对中级法院的不良作风曝光,对谁都不好。希望程院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及时纠正下属的错误,使案件进入正常审理之中。这就是本人的诉求。
最后,恳请程凤义院长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使一个归国华侨帮助家乡搞建设的赤子之心得到安慰,使其本人离婚案能在长春中级法院得到公正解决,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本人不常在国内,有事可联系于明磊律师(手机号:13630551197)。
多谢
原告:邢德坤
2019年7月17日
附全国各大网络媒体报道:
(以上报道文章篇幅过长,为节省领导时间在此就不附送了,详文民二庭陶铮庭长那有或在网上百度搜索都可见到。)
令人感到诡异的突发事件:
2019年8月21日上午,受长春市外事办的引荐,长春中级法院信访接待中心陈明哲副处长接待了本人。陈处长明确表示:“你给程凤义院长的信已经收到了,程凤义院长责成业务部门认真处理,并表示会关注此事。”当本人问面见程院长之事,陈处长表示没有必要了。此刻本人的感觉是,只要程凤义院长知道此事就行了,下面中法的个别人就不能乱来了。陈处长说已联系了办案人宫平与当事人约谈,后来又说可能办案人有开庭需要等一下,半小时过后,陈处长说若不然就把约谈订在下午1:00点吧,我说下午飞机去北京。最后商定改为律师联系办案人约谈。结束了与陈处长的面谈,急于赶飞机便匆匆离开。可在中法大门外却遭遇被告齐丽华的弟弟齐国强、齐国志等四五个人的围堵,基于安全的考虑,我随即摆脱纠缠返回中法办公大楼,改道离开。事后我在想,我到长春中级法院来,无人知晓,就连陈明哲处长事先都不知道,那被告齐丽华的几个弟弟怎么知道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陈处长与我谈话同时,通知了办案人宫平并替当事人约谈宫平,所以宫平随即通告给了被告齐丽华,才有被告齐丽华召集兄弟几人在长春中级法院门外围堵原告的事情发生。宫平无理取消庭审的事被媒体曝光后,可能心存怨恨与被告合谋才使出这一伎俩。在这里我不仅要问,宫平你作为一名法官连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了吗?你曾经阅过案卷,被告齐丽华及其兄弟有明显的暴力倾向,她们聚众手持凶器打砸过公司,被告曾被拘留过15天,这些人已经追杀我四五年了,这些卷宗里都有记录,你作为法官不知道吗?你若通风给她们那你安的什么心?
离婚上诉案虽然在司法程序之中,但具体办案人所做的一切,不能不让人联想办案人与被告之间什么关系?没有利益输送怎能这样为被告是从呢?一个普通法官哪来那么大胆,背后的保护伞及其指使又是谁?更为严重的是她们密谋要将该离婚案打回朝阳区法院重审。这一阴谋其实质还是在无限期拖延,为被告站台。上诉案退回原审法院重审是很正常的,但那是基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特点而言。就本离婚案若退回朝阳区法院重审,那就是上诉法庭徇私枉法,且人为制造麻烦刁难原告。通过媒体报道及法庭举证,大家都知道本人的诉求只有一个,就是离婚。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没有异议。该案在朝阳区法院呆了4年多,就是被告与法院勾结,法院不作为,人为故意拖延审理而至。如朝阳区法院要求原告国际送达,而原告花了大量的时间及财力并交纳了国际送达费,可朝阳区法院却有意不送达;第二次诉讼开庭,被告与办案人合谋,在被告完全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却为被告背书等。这还是法院吗?如若该上诉案被退回这样的法院,那不就等于逼原告死吗?上诉法院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离婚案非常简单,一审法院程序非法判决不合理所以才上诉的,只有上诉法院开庭审理才是合法合理的,否则都是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刁难原告。
至此,我们希望尽早结束所谓的司法程序吧,尽快开庭审理,更希望程院长给予关注,就像陈明哲副处长说的那样使该离婚案得到合法解决,我们拭目以待。
原告、实名投诉人:邢德坤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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