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古丈:洞渣加工生产线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本站湖南消息 本站多次接到湖南省古丈县群众反映称 ,由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张吉怀铁路”古丈县标段中,违规把大量洞渣分给周边多个无证照碎石厂加工后,将少量石料低价回收,绝大多数洞渣石料被高价销售到民用市场上。而当地国土和环保部门却视而不见,怠于监管,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给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去年,同样问题,记者两次前往当地了调查核实群众反映,走访了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下属人员和多个洞渣碎石厂。
在去年采访中,一位承包经营"古丈县李绍龙采石场”的负责人陈某告诉记者,中铁十八局公司违规倒卖洞渣的事情他们进行过劝说与举报。他们所承包经营的采石场是经过国家批准的、手续较为齐全,完全具有石料加工资质的企业,幕后老板黄绍萍是古丈县一位退休的副县长。他们承包并投资改造后不久,老板黄绍萍就联系上中铁十八局三公司人员,将高铁所出洞渣运到其古丈县李绍龙采石场,委托陈某等进行加工,然后由其倒卖。后来黄绍萍见进行洞渣加工倒卖利润巨大,于是直接违反与陈某的承包协议,在采石场内擅自未批先建了一条新的产能更大的碎石生产线(日产可达3000吨),该违规建设的生产线,直接承接加工中铁十八局运出的洞渣。该洞渣加工后,少量返销给十八局三公司,大量成品石料被黄某销售到民用市场,获取暴利。陈某反映称,附近的洞渣碎石厂还有几家,中铁十八局网上招标碎石采购价63元每吨,可在这些洞渣碎石厂的回购送货价为23 元每吨,40元的采购价差暗藏着相互间的利益格局。由于黄绍萍并未办理国土和环保手续,就不存在缴纳相关税费,加上部分渣石质量不达标,其成本低售价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周边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建筑石料市场秩序,导致几家合法企业无法经营而面临破产。
去年,本站记者团曾经向古丈县人民政府反映了深入采访的客观真相,县政府对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召开了记者见面会,当面作出了解答,也承诺严查严办,绝不手软,将以雷霆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有资产,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权。
2019年9月 ,记者在古丈县李绍龙采石场看到,陈某承包经营的李绍龙采石场老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而黄绍萍违建的洞渣加工生产线则是二十四小时机器轰鸣,满载洞渣的卡车排队等待卸货,浩浩荡荡的空车正在紧张有序的装载石子粉料,成群结队拉往相关石料市场抛售。在整个加工场地,装卸洞渣石料扬起的石粉扑地飞腾,加上机器设备露天作业时粉尘席地而起,整个场地遮天蔽日,大小粉尘随风飘散到四面八方,全天候暮霭滚滚,暗无天日。记者还对古丈县石碧村、大龙村等多个洞渣碎石加工厂进行了调查,与黄某违建的生产线经营状况如出一辙,送渣的、出料的车水马龙,络绎不绝,环境污染更加过而有之。生产设施简陋,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并且均涉嫌无证经营。
周边群众称,洞渣打沙厂污染的事情他们已经多次向上面反映过,厂子生产时的粉尘和噪音污染,给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但一直没得到有效解决。
综上,记者质疑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了解:
1、中铁十八局公司的施工洞渣运给碎石厂后销售到民用市场, 属于什么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采矿手续?又是否缴纳了相关各项税费?
2.石碧村、大龙村等多家洞渣碎石加工厂所占用土地是否为合法建设用地?面积各有多大?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了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手续?
3、以上多家洞渣碎石厂的环评手续是否办理?是否已经过验收?是否办理《排污许可证》?请提供相关资料。
4、按照当前的环保形势和法规要求,以上多家洞渣碎石厂生产状况是否合规?这样的企业究竟该不该存在?
5、对洞渣碎石厂的粉尘污染环境问题,下一步将会采取何种有效措施?
6、国土环保安监部门是否对以上情况进行了巡查监管?结果是怎样的?请提供资料。
7、渣石售价低,在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还造成环境污染,也严重扰乱了建筑石料市场秩序,会导致一些守法经营者无法竞争而面临破产,各监管单位对此有何看法?古丈县相关部门未作正面回复。
近日,我们再次接到当地群众举报前往调查,以上几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并没有发生任何严查整改迹象。试问,古丈县人民政府向媒体和人民群众的铮铮承诺到哪儿去了?群众如此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随时可以查清的问题,古丈县人民政府为什么不去彻查?是谁不去查,还是谁不让查还是不敢查?请问,是流入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手里了,还是落入了某个别权贵人的兜里了?古丈县政府到底是代表国家为国为民谋利,还是代表了某个别人的利益在担当?还是在为某些利益集团或者权贵们遮羞,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怎样得到保障?
上千万吨的国有矿产,国家应该征收税费有多少?每吨差价43元,一共又有多少暗流?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流失,是赤裸裸地利益输送,是惊心动魄的侵吞,是触目惊心的在犯罪。这么大的胆量,这么大的损失,是谁在指使?是谁在操纵?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如巨大的损失,谁应当来承担这个责任?
再次呼吁,请古丈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向媒体作出正面回应,以便本次新闻报道更加完整客观。(记者梁辉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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